委托办理
1、适用对象:本校(重庆民政校、重庆社会工作职业学院、重庆城市管理职业学院)毕业生。
2、办理时间:每月集中办理。
3、办理流程:
(1)办理人将电子版学历证明、本人身份证照片、本人邮寄地址与手机号,发至校友办邮箱(cqcxy@cqc.edu.cn)。邮件主题以“姓名+学历证明”命名。
(2)校友办于每月集中开展学历证明核实工作,核实无误的证明将以顺丰到付形式,邮寄至办理人处。
附件:学历证明模板